□記者於揚實習生李玉坤
  本報周口訊6月13日,本報A09版以《載著40多名高三學生,大巴翻倒》為題,報道了鄲城縣40多名高三畢業生乘車前往江蘇蘇州打工遭遇意外一事。大河報記者深入採訪瞭解到,之前該縣就曾有一批學生前往蘇州,且有個別學生“受不了工廠環境”返回鄲城。
  昨日,記者獲悉,目前至少還有兩名學生在醫院接受救治。而此次受傷學生能否被認定工傷,需要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工傷科作出認定。
  調查鄲城至少有兩批高三畢業生前往蘇州
  事發後,記者輾轉聯繫到一位鄲城高三的畢業生。這名不願具名的學生說,她並不在受傷學生之列,而是之前跟隨其他學校同學前往蘇州的。
  “我們是10日那天到的蘇州。”這名學生說,“我是跟隨其他學校的同學一起去的,具體誰組織的我也不知道,我們那一批有幾百人。”該學生還向記者透露,出發時大家被要求交納200元費用,其中150元車費,50元體檢費,“錢交給了開車的司機。”
  這名學生說,她記得目的地是蘇州的一個電子廠。“我想著要抽血體檢,而且自己家人知道後很生氣,剛到蘇州我就決定要回家了。”12日上午9時左右,這名學生順利返回鄲城。
  記者查閱鄲城當地一些網站論壇發現,早在2012年5月,就有一名叫“彩雲追夢小少年”的網友,發出“高三暑假蘇州打工”的招聘文字。文中稱,“高考後距大學開學三個月時間,在家無聊不?假期我們招的是去蘇州,月工資兩千八至三千五,我們與廠方簽訂有用工協議(經過公證),切實對大家負責。”文字最後,留有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QQ群號。記者查詢後發現,該QQ群號已經作廢,手機號碼也無法接通。
  進展 仍有受傷學生在住院是否工傷需由當地勞動部門認定
  那麼,前去打工的高三畢業生該如何維權,是否能被認定工傷?記者採訪了周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人員。
  據周口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副支隊長王瑞麗介紹,如果是以學生身份外出打工,只能算社會實踐和勤工助學。鑒於高三畢業生已經暫時脫離學生身份(入大學前),在進入用工單位務工1個月後,用工單位就必須與務工者簽訂勞動用工合同。此外,任何個人都無權充當中介,組織大批人員前去務工。“只有取得人力資源許可證的正規中介公司,才可以介紹用工。”
  就鄲城一些高中畢業生由個人組織前往蘇州一事,王副支隊長稱,如有畢業生舉報,他們可立案查處。而受傷畢業生能否被認定工傷,根據屬地管理原則,“要由蘇州當地勞動仲裁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工傷科作出認定。”
  昨日下午,記者聯繫到一位受傷學生的馬姓家長。他目前在當地“瑞華醫院”陪同孩子。“這所醫院目前至少兩名受傷學生還在住院。”馬先生說。
  目前,傷者大多已出院回家,蘇州交警方面正在等事故車輛鑒定信息,待鑒定結果出來之後才能確定此次交通事故的責任。  (原標題:是否工傷要由當地勞動部門認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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