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11月23日電據臺灣《聯合報》報道,臺中市傅姓男子去年見上小學的女兒帶同學回家住,佯裝為這名同學蓋被子,趁機性侵這名女同學,被害人向傅姓男子的女兒求救,其女不知所措,繼續佯裝假睡,任同學遭父親性侵害,事後該男子雖賠償被害人48萬元(新臺幣),臺中高分院22日依姦淫幼女罪從重將傅姓男子判刑7年2月。
  45歲的傅姓男子否認性侵害,辯稱幫女兒的同學“小玉”蓋被子時,看到穿很短的短褲,動了歪腦筋。
  9歲的被害人“小玉”稱,當晚她睡內側,同學睡外側,睡著時感覺有人捏她大腿,一看竟是同學的爸爸,她就醒來,還用腳踢,對方對她進行性侵害,她用力推在旁的同學、並向同學求救,但同學沒有醒來。
  傅的女兒在案發後向“小玉”道歉,並稱當時沒有看到父親的動作,但有聽到同學求救及掙扎的聲音,但當時面對父親的權威,感到很害怕,不知道該怎麼處理,只好選擇繼續裝睡。
  判決書指出,去年4月27日晚間,傅姓男子及女兒駕車載“小玉”回家,由女兒與“小玉”同睡,次日凌晨,男子至女兒房間,見被害人“小玉”穿著睡衣、運動短褲在床上睡覺,即起色心,性侵被害人得逞。
  被害人“小玉”28日清晨返家後,見到祖母即哭泣不止,告訴祖母她遭同學爸爸性侵害,經家人報警查獲傅男。二審法官查出,雖然傅姓男子賠償被害人48萬元,但被害人家屬仍然不願意原諒,從重判刑。  (原標題:台女童帶同學回家 獸父佯裝幫忙蓋被伸“狼爪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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